摘要::李楠,吳京,中興手機,iPho【手機中國新聞】代言了某產品,在公共場合就要使用該產品并且不能使用競品,是一條約定俗成的規(guī)定。所以,日前中興手機代言人、硬漢明星吳京在某頒獎典禮上使用蘋果手機的事
【手機中國新聞】代言了某產品,在公共場合就要使用該產品并且不能使用競品,是一條約定俗成的規(guī)定。所以,日前中興手機代言人、硬漢明星吳京在某頒獎典禮上使用蘋果手機的事情在網上掀起了不小的波瀾。11月17日,前魅藍總裁李楠對該事件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
吳京使用蘋果手機
李楠表示,代言不是賣身。這是一個合同行為,品牌更多的是賭明星影響力的上升超額回報,這個回報體現(xiàn)在產品上市時候的宣發(fā)配合。而明星對產品的公開表態(tài),在產品完全合格的情況下,也一般僅僅限于不錯、喜歡。“吳京應該沒有承諾過一直會使用中興手機吧?(有的話求打臉),所以這件事情合情合理。”
同時,李楠也為中興手機想了一個回應聲明:可以發(fā)表個“類似表態(tài)說雖然我們賣得比蘋果便宜,但是這不是我們做得沒有蘋果好的理由。大家持續(xù)支持,我們才能繼續(xù)努力拿出更好的產品,最終說服消費者,包括吳京?!?/p>
事實上,事情發(fā)生后,中興手機并沒有發(fā)表類似李楠所說的聲明。不過11月17日,吳京發(fā)了一篇有關“中國年青馬大賽”的微博,微博小尾巴為中興Axon 40 Ultra。隨后中興手機轉發(fā)了該微博,并配上了一個“酷、得意”的表情,算是回應了這件事情,也為該事情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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